近几年,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伤害甚至杀人案件屡见不鲜,家庭暴力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网友称父亲用汽油将母亲烧伤致死后仍逍遥法外”一事闹得沸沸扬扬。2021年11月25日晚,云南当地政府办公室回应,犯罪嫌疑人已于11月20日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那么,遭受家暴受害人应如何自救?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11月25日,微博用户“鱼蛋蛋8”发布信息称,他的母亲常年被家暴,多次离家出走。今年3月14日晚,他的母亲在家里被丈夫泼汽油烧伤,7月去世。至今,嫌犯还没有被拘捕。
热水镇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案发后,当地公安部门介入处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为当事人的家庭提供帮助。今年10月份,在知悉当事人家中经济困难的情况后,政府部门为他申请了大额临时救助,目前正在公示期间。
前述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通过走访得知,当事人的父母存在复杂的感情纠葛。案发时只有当事人的父母在场,两人均被烧伤。且事发后两人的说法存在矛盾。“他父亲说是他母亲向他泼汽油、点的火,他母亲说是他父亲泼汽油、点的火。”工作人员表示,具体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
遭受家暴受害人应如何自救?
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
2.所在单位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
3.国家机关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婚姻法》第43条第2、3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暴力无法继续,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利益得到保护。公安机关为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对施暴者采取批评教育、严厉训斥、间隔距离、将受害者或施暴者带离现场等救助措施。
4.被家暴还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被家暴时除了以上的求救办法外,受害者还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50米至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作为暴力受害者,我们应该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意识。认为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扬、认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险的。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从内心抵制这种暴力,外界的帮助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26 10: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