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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男子因和母亲吵架 放火焚烧房屋 获刑3年半

  近日,一男子为泄私愤纵火焚烧母亲房屋,并持械阻拦他人救火,获刑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7月初,被告人朱某在购房问题与母亲产生矛盾。7月中旬的一天下午5时许,朱某饮酒后窜至其母亲家中,先用木棒将母亲家中两只狗打伤,后到一副食店购买香烟和打火机,用打火机将其母亲房屋的厨房、卧室以及其他房间点燃引发大火。母亲发现后随即向群众呼救,周围群众奋力救火过程中,朱某手持木棒企图阻拦群众救火被拖离现场,后大火经消防救援大队扑灭。本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2193元。被告人朱某归案后对自己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

  被告人朱某为发泄私愤,故意纵火焚烧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同时朱某持械阻拦他人救火,酌情对其从重处罚。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朱某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

  2019年5月,甘某的母亲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甘某得知此事后,认为母亲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房的行为很不妥,且导致自己无房居住于是心存不满一直未搬离该房屋。为此,房屋买主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甘某搬离该房屋。

  2020年7月21日上午,甘某接到村委干部的电话,被告知次日需配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私人物品搬出目前居住的房屋。通完话后甘某想到自己没有地方住,越想越气,于是驾驶装有两瓶液化煤气罐及8升汽油的车辆闯进该房屋。在房屋内撒上汽油用打火机点燃。

  据了解,大火烧毁了甘某的一辆小汽车。两个煤气罐、墙壁等物品未造成人员伤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甘某为发泄不满情绪,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甘某的放火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甘某在放火现场存放两瓶装满液化气的煤气罐,随时可能引发爆炸,对附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参加救火的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综合全案,判处甘某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3年。

  综上所述,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不要因为一时的不理智,做出来不可挽回的事情。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08 14: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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