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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为替95岁母亲祝寿 偷带鞭炮乘火车被查获 拘留2日

  孝顺父母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选择的方式不对,可能会好心做坏事,跟违法挂钩。最近,一则有关,62岁的女儿为替95岁母亲祝寿, 偷 偷带鞭炮乘火车被查获 ,拘留2日的报道。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出发点是好的,可惜没有用对方式。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12月10日7点50分许,怀化开往新晃的7275次列车停在怀化车站三站台,迎接旅客上车。在怀化居住的彭某,今年62岁,是怀化市新晃县人,作为嫁给外地人的她,却始终对自己的母亲一直很好。在自己母亲95岁生日这天,为了表现她对母亲的情谊,同时也担心她母亲住的地方没有鞭炮卖,她就在怀化市的一个卖鞭炮的店子里买了1000响的鞭炮,准备带回新晃,在祝寿进门时燃放,以增加喜庆的气氛。

  担心怕被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识破,62岁的彭某就在家里将这1000响的鞭炮用五六层纸包裹住,然后放在一个橘红色的布袋子内提着,装着没事似的进怀化车站的候车室,准备乘坐7275次列车回新晃老家给母亲祝寿。

  在怀化车站派出所的执法办案区,民警告诉彭某,携带鞭炮乘车,属于非法携带危险物品乘坐火车,已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她处以治安拘留2日的治安处罚。听到民警宣布处罚决定后,62岁的彭某对民警连说自己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很不值得。

  案例1

  3月13日,湖南怀化火车站从一名旅客行李中查获鞭和香火,携带原来是准备乘车回家给去世的母亲奔丧。

  当天上午9时许,一名男子从怀化火车站进站,其行李在接受安检时,安检工作人员和值勤民警,发现该男子帆布袋里有类似鞭炮的可疑物品,被迅速拦下。经开包检查,内有鞭炮500响及香火等物,被民警带离询问调查。

  经了解,携带者李某,56岁,贵州松桃人,在怀化务工。因近日李某母亲去世,他便在街头买了鞭炮、香火及冥币,准备乘坐当天的列车赶回家里给老人奔丧。民警对李某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在行李、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夹带的烟花爆竹,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

  因李某认错态度较好,并交出了鞭炮和香火等物,民警其批评教育后给予放行。

  案例2

  清明前,四川德阳一位大妈乘火车回老家扫墓,携千响鞭炮进站,被成都铁路公安处德阳车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清明节要回家上坟,上坟的时候怎么能不带鞭炮呢!”4月2日一大早,幸大妈便来到了德阳火车站安检口,准备进站乘车。当他将随身的挎包放进安检仪时,值机员发现箱内有多个可疑管状物体,便马上向现场值勤民警报告。民警检查了幸大妈的挎包,发现了一卷1000响的鞭炮。

  经了解,幸大妈家住德阳,今天是准备乘坐火车回成都老家扫墓,由于平时很少乘坐火车,所以并不知道乘坐列车不能携带烟花爆竹。当民警准备依法予以收缴鞭炮时,幸大妈很不理解,民警便向其耐心地宣讲了铁路运输安全知识,告知其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对乘坐火车出行的旅客群众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所以是严禁携带乘车的。

  最后,幸大妈接受了教育,被处以相应的处罚,并表示以后乘车时一定牢记今天的教训,坚决不携带危险品出行。

  综上所述,彭某的孝顺值得我们去学习,但是鞭炮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果乘车时候携带,会给同行人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是禁止的。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2.17 15: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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