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因未经允许私自制售冬奥吉祥物冰墩墩。报道一出,立马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其中有网友留言道: 我们应该尊重专利,不能随便盗窃别人的劳动成果!抓得好!具体情况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了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国政府对条例进行了完善和修订,进一步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相关标志纳入保护范围。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推动及时披露被许可人信息;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和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国家版权局开辟冬奥版权登记保护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权服务。像现在“一墩难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也同时受到专利、商标和版权的保护。
从版权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如《著作权法》规定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不可避免的再现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版权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会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除近期快侦、快诉、快判了全国首例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外,某体育公司在公众号上宣传使用“燃动夏季 助力冬奥”“立即抢票”等内容,某酒业公司生产“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均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被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北京还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针对互联网领域予以重点监管。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建立“慧眼监管系统”,在“丰台区线上商品库”中抓取包括“冬奥”及冬奥吉祥物等文字图片的商品信息,有效制止违法使用奥运标志的经营行为。
在全国范围内,互联网领域的冬奥侵权行为也是重点监管和查处对象。截至2月12日,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
案例
网友帮忙代购冰墩墩
张某玩网络游戏时认识了自称家在北京的男子徐某,成了微信好友。张某想到冬奥会正在徐某所在的城市举办,吉祥物冰墩墩非常可爱,于是想让对方帮忙购买,留作收藏纪念。徐某答应代购后,张某立即转账1000元。
钱到手后,徐某却说现在购买冰墩墩比较困难,要过段时间再看看。见如此麻烦,张某主动提出不购买了,想要对方将钱退还,不曾想自己的微信已被“好友”删除,遂报警。
郎先生通过某应用程序软件结识了一名自称有渠道购买冰墩墩的网友。添加微信后,对方发来冰墩墩的照片,郎先生随即转账266元,购买小号冰墩墩3个、大号冰墩墩1个。几天后,郎先生收到快递后发现里面只有一块眼镜布,联系对方发现已被拉黑,遂报警。
综上所述,每个专利都应该被保护,任何人不能随便盗窃他人的劳动成果。小编再次提醒大家,未经允许私自制售冰墩墩是违法行为。小编再此提醒大家,要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远离犯罪。无论是谁以身试法,等待他的必将是严厉的惩处和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2.15 09: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