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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女方起诉主张孩子抚养权

  近期,港北区法院认判了一起分手后女方起诉主张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单亲家庭的孩子确实很可怜,感情破裂了什么都没了。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黄某与男友覃某未婚同居生子。此后两人感情不和分居。因孩子抚养权问题两人产生矛盾,黄某将覃某诉至法院。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作出判决:非婚生子小朝(化名)由黄某抚养,覃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小朝年满18周岁止。

  黄某与覃某于2018年10月经媒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同年12月27日,两人举行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2021年3月,黄某生下一子。因感情不和,黄某无法再继续和覃某在一起生活,同年7月开始分居。此后,双方因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争执,黄某将覃某诉至法院。

  经审理,港北区法院认为,子女在父母解除同居关系后的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小朝未满两周岁,黄某也没有法定的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覃某虽主张由其抚养小朝,但未能证实黄某具备不适宜抚养小朝的情形,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4条的规定,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小朝未满两周岁,母亲黄某也没有法定的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法院依法支持黄某的主张,判令小朝抚养权归黄某。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2.26 1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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