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海关破获一案值1.7亿跨国走私出口矿石案,终审裁定 5名主犯被判刑。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1.7亿应该要无期徒刑了吧。走私案件越来越多了。那么,我国刑法对走私犯罪的处罚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南宁海关缉私局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局隶属水口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一起走私出口矿石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主犯彭某天、方某明、廖某神、彭某治、曾某缝等5人有期徒刑13年至10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扣押的涉案财物依法予以没收。
2020年4月11日,水口海关缉私分局在南宁海关缉私局统一部署指挥下开展集中抓捕,一举打掉1个跨国走私出口矿石团伙,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经查明,2018年以来,该团伙将越南人从国内购买的锑锭、硅铁、微碳铬铁等高价值矿石伪报成铝棒、铝线等低价值货物向海关申报出口,逃避国家税收,牟取非法利益。经查证,该团伙走私出口锑锭、硅铁、微碳铬铁共计8183.445吨,案值1.7亿元。该案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二级挂牌督办案件。
南宁海关缉私局介绍,锑是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出口受国家重点管制,大量走私锑品出口,不仅给正规贸易企业带来极大冲击,严重影响锑品贸易的正常秩序,还会严重削弱中国锑业在国际市场的话语权和国际竞争力,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该团伙以伪报品名方式将涉证涉税货物走私出境,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团伙妄想走“捷径”致富,最终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南宁海关缉私局表示,下一步,缉私局将持续加大对资源型货物走私的打击力度,为正规贸易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我国刑法对走私犯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对于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走私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的行为,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规定,最高均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走私淫秽物品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其他均为死刑。
综上所述,构成走私犯罪,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规定,最高均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走私危害大,走私是我国严厉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小编呼吁大家,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不能为了金钱,连基本做人良知都丧失了。我们应该遵守法律,并且阅读相关的法律条例不踩法律的雷区。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3.07 1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