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公安查处了2起涉疫违法案件,全力维护疫情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有序。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疫情期间违法同样收拾,不要趁乱扰乱。大家心里应该有法律。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事件1
2022年3月21日,石狮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于3月20日凌晨,在微信群中转发“某某理发店涉疫人员登记表”的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石狮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王某某(女,1982年出生,石狮人)于3月20日凌晨,将“某某理发店涉疫人员登记表”转发至其家属群,导致该理发店涉疫人员信息在互联网上扩散,侵犯了他人隐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以侵犯隐私予以行政处罚。
事件2
2022年3月22日,石狮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的涉疫案件,对卢某某(男,1958年出生,石狮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2022年3月22日13时许,卢某某在核酸检测现场不服从管理,强行翻越现场设置的护栏,脚踹、辱骂石狮市公安局执勤人员,扰乱了核酸检测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卢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现在是石狮的抗疫关键时期,石狮的疫情依旧严峻复杂。每个人应该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不要给国家添乱,给社会添乱。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3.24 09: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