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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上海一女子被行政处罚!拒不核酸检测 还向民警吐口水!

  众所周知,新一轮的疫情袭击上海,上海疫情依旧严峻。核酸检测是快速阻扰疫情进一步扩散的有效直接手段。近期,上海一女子被行政处罚!因拒不核酸检测 还向民警吐口水。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4月4日,宝山分局泗塘新村派出所进驻社区的民警接志愿者求助:小区内有一名女子在居委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多次上门劝说后仍拒绝下楼配合做核酸,希望民警提供帮助。到场后民警出示警官证并告知相关防疫规定和法律条文,女子在拒不配合的同时突然透过小窗向外吐口水,紧接着又拿起一盆水泼向民警,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周某到案后坦言,自认为没有离开过家,核酸做了也是无用功,所以对志愿者和民警的劝告置之不理。目前,周某已被上海宝山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1

  2022年3月14日,违法行为人王某(男,31岁)在社区多次告知下无故拒不执行五一农场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在十二师疫情防控督导组检查时被发现。

  3月14日,十二师公安机关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罚款的处罚决定。

  案例2

  3月23日,王某某(男,51岁,周村区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管控点管理,拒不参加政府组织的核酸检测,严重扰乱了全区疫情正常防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周村公安分局依法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知识

  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第1号文件中,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如果因为拒绝或逃避核酸检测且造成疫情传播,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目前上海的疫情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应该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积极抗疫。如果无故缺席因检应检的,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06 10: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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