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上海疫情防控以来,蔬菜价格一直高涨,甚至有段时间,有的人连买菜都买不到。近期,上海一商家因售280元蔬菜套餐,被立案侦查。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每个人都有难处,希望有关部门介入监管,让每个人都有菜吃,有钱赚。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崇明官微消息,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商家通过某视频平台以280元每份的价格在线销售蔬菜套餐,该套餐内含芹菜、西红柿、红薯、莴笋、草头、卷心菜、大蒜、西葫芦、青菜、甜菜10种蔬菜共计5千克,经初步核查其所售蔬菜的进销差价率不符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当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立案调查。该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案例1
2022年4月10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慧源加盟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红灯笼靓靓金汤酸菜鱼调料”,标签价格10.8元/袋,实际销售11.8元/袋。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案例2
2022年4月9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平潮镇袁洪于水果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苹果上,贴有标注“USA”等英文字样的标签。经查,上述苹果实为国产,标签为当事人自行加贴,当事人利用英文标识标签将国产苹果冒充进口苹果对外销售,且未对外公示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法律知识
据悉,“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如有相关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每个人都是不容易的,辛苦的医护人员,为人服务的人民警察,忙忙碌碌的志愿者等。疫情够难的了,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管理,保证民生的基本要求,有菜吃,拒绝发“疫情财”。希望疫情早日过去,尽快让每个人的生活恢复正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15 09: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