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腾讯”状告“老干妈”拖欠巨额广告费事件,一度引发舆论热议。没想到,事件背后竟是一起经他人预谋的合同诈骗案。近期,该事件有空了最新进展,“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合同诈骗怎么判刑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3人冒充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员工,诈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一案二审已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并处罚金,3人退赔腾讯公司431万余元。
案例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伙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达45.3万元。2022年2月15日,经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某报案称,2021年11月份,其与郭某约定合伙做贩卖玉米生意,盈利后两人平分利润,生意由郭某的姑姑进行打理。后张某某将45.3万元作为投资本金打入郭某指定的账户。起初郭某按约定时间将利润进行返还,但在2022年1月以后,郭某以其姑姑不再向其返还利润及本金为由,拒绝向张某返还利润和本金。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郭某向张某提供的账户为省外涉及网络赌博账户,郭某涉嫌参与网络赌博。后民警将郭某传唤到经侦大队接受调查。经进一步侦查发现,郭某因参与网络赌博亏空想翻本,以虚构合伙贩卖玉米为由,骗取张某某投资款45.3万元用于网络赌博。2021年底,郭某将骗取张某某的45.3万元全部输完,无法再给张某某还款。经审讯,郭某对虚构做贩卖玉米生意骗取张某某投资款用于网络赌博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郭某的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2
近日,永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购车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021年6月,家住永新县的贺女士在永新县九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宝马牌汽车,并一次性付清了48万余元车款,等到约定提车时间贺女士前去提车时,店主贺某山以4S店暂无货源为由请求贺女士稍等一段时间。然而等贺女士再次来到店内想提车时,贺某山继续谎称4S店没货源,贺女士表示退还车款不愿再等,贺某山口头应允但车款一直未退还。直至2021年12月,贺女士发现店主贺某山联系不上,且该汽贸店已关门,贺女士这才发现事情不对劲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然而,贺女士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民警陆续发现与贺某兰有相同遭遇的还有3名顾客,他们都在该汽贸公司签订购车协议并交了一定数额定金,有的甚至付了全款并开始偿还车贷,但都还没有提到车。
经侦大队迅速集结精干力量,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和调取银行资金流水分析,很快确认贺某山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并详细梳理清晰案情脉络,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掌握了该汽贸公司主要负责人贺某山的相关犯罪证据。
2022年2月,在永新警方的不断施压下,贺某山来到永新县公安局投案。据贺某山交代,其在明知自身负债严重和无力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仍与受害人签订购车合同,收到客户的车款后将款项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债务、个人债务和网络借款或填补之前挪用客户的车款,待合同到期后,他便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货,甚至欺骗受害人提前车贷放款,直至其公司关门。
目前,犯罪嫌疑人贺某山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合同诈骗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根据我们相关法律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2.04.20 09: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