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区工委原书记倪祥玉一审获刑十二年,因受贿872万余元。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受贿真多啊,才关12年吗?贪污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公开宣判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倪祥玉受贿、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倪祥玉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90万元。倪祥玉当庭表示,他服从法院的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
2002年至2022年,被告倪祥玉利用担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企业项目建设和职务晋升,非法收受财产总额超过872万元。2013年7月至2016年2月,倪祥玉在担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倪祥玉的行为构成贿赂和滥用职权罪,应当依法处以数罪并罚。鉴于其认罪和悔罪,具有坦白、认罪和惩罚的情节,并退还所有违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贪污罪的处罚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一旦构成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5.16 1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