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盒马一公司被罚5万余元 ,因销售不合格“冰鲜三文鱼鱼腩” 。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罚你没道理,不讲武德就要罚!罚!罚!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华北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东街分公司销售的“冰鲜三文鱼鱼腩”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被罚没合计51140元。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案例1
北京俄斯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对经营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3年2月8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就餐环境脏乱,不符合餐饮服务的相关规定,请求该局依法查处。2月8日,该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经营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对经营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405000元;3、没收非法财物。
案例2
北京天天京伟超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3年1月4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民热线反映京伟超市销售的厨小丫茴香为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厨小丫牌茴香”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非法财物,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004元。
案例3
北京嘉农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3年 1月3日,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北京嘉农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牌匾为天泰社区便民超市)货架上摆放着已超过保质期的某品牌活性乳酸菌,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2000元。
综上所述,小编再此提醒大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切勿踩在法律的红线上蹦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肯定要接受法律制裁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5.19 10: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