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一自然资源厅处长,因在地铁猥亵他人,被依法刑拘。报道一出,迅速引发网友的关注与热议。其中有网友留言道:女子往往是咸猪手的下手对象,呼吁严惩!那么,地铁猥亵怎么判刑呢?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5月30日,两张关于“陈东”的截图引起网络关注。一份是“免除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陈东同志职务”的通知;另一份是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提到陈东3月1日在杭州地铁2号线列车上猥亵他人。
同日,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两名“陈东”是同一人。杭州地铁警方对陈东的处罚决定属实。事发后,部党组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停职检查决定,部纪检组也立案。5月23日,部党组依法对陈东作出严重警告处分决定,随后免去主任职务,调离公务员队伍。
事发后,陈东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属省海洋科学院工作,担任“六级管理人员”。
5月2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发布通知,部党组决定免除陈东同志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职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杭州地铁公(市)行政处罚决定[2023]0022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陈东主要违法事实为:2023年3月1日18时30分左右,陈东在杭州地铁2号线地铁列车上,用手触摸,生殖器摩擦李臀部猥亵李。陈东的行为构成了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在公共场所猥亵他人是一个严重的情节。执法部门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局市民中心站派出所。
根据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陈东行政拘留12天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由杭州拘留中心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于2023年4月13日作出。
案例1
一女子在北京地铁1号线上遭一男子猥亵,当列车到站时,女子揪住猥亵男,扭拽到站台上,随即报警,男子见状跪地求饶。最终,该男子被依法拘留。
案例2
一名女车控员察觉到臀部被人碰到,碰人男子佯装无事,乘车离开。女车控员随后向警方报案。从公共视频中可以看出,这名男子是径直走向女车控员并故意碰撞。9天后,该男子再次进站时被警方控制,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地铁猥亵怎么判刑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你在公共场所如遇猥亵滋扰,要勇敢说“不”并及时报警。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5.31 09: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