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雇佣前没有核实司机的驾照。交通事故发生后,他意识到自己的驾照被取消了。保险公司、雇主和司机谁应该对事故负责?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交通事故造成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案件,判决司机对某人承担85%的赔偿责任,雇主周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经审理,法院发现,2021年3月,周某被朋友介绍给周某开车送货,但周某未核实向某的驾照。事实上,向某的驾照已于2018年10月因未经年检被取消。4月10日,周某驾驶的一辆轻型货车送货时,与驾驶摩托车的熊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熊某受伤,两辆车受损。汨罗市交警大队认定,向某持“注销可恢复”驾驶证上路行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熊某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2021年10月,熊向汨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熊19万余元,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侵权人追偿。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后,向汨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某、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确定追偿金额时,应考虑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是否存在过错和过错大小。由于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的70%范围内享有追偿权。持“注销可恢复”驾照上路行驶,未取得驾驶资格。他知道驾照多年未经年检仍在路上行驶,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作为雇主,周某没有及时认真核对驾照,也没有履行审查义务。他主观上有放任风险的过错,客观上增加了危害性,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法院随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当驾驶员与车主、管理人不是同一人时,虽然车主、管理人在正常驾驶过程中无法控制各种风险,但法律要求用户在驾驶前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即检查或审查车辆和用户是否具备正常驾驶条件。
本案中,车主周某聘请向某开车,向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但由于周某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将车辆交给了“驾照已注销可恢复”的向某。因此,即使周某不是直接侵权人,他仍然被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拒绝赔偿为由追偿,他也因过错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小编在此提醒大家,如果罔顾法律,承受的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3.07.12 1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