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都属于暴力性犯罪,尤其是持刀抢劫,性质更为恶劣。一些更恶劣的犯罪嫌疑人甚至携带武器,威胁着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近期内蒙古呼和浩特一男子持刀抢劫金店当场抓获。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2021年10月28日下午,疫情防控期间,回民区通道街与新华大街十字路口西南角一金店内,发生一男子持刀抢劫案件。从该金店监控画面可以看到,当时17时38分左右,身穿黑色衣服的一名男子持刀走进了金店大厅,直接走到金店工作人员前面威胁,准备实施抢劫。关键时刻,现场一名穿蓝色衬衫的便衣民警迅速从嫌疑人身后将其抱住,现场另外三名工作人员共同合力当场将抢劫犯罪嫌疑人抓获,道具被剥夺,现场无人员伤亡,金店财物未造成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平已被回民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地公安机关依托“两队一室”优势,对打击和减少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
持刀抢劫属于侵犯他人财产罪,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犯罪,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0.31 16: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