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制售假名牌服饰团伙,针对个别消费者希望低价购买知名品牌产品的心理,有针对性地挑选多个知名品牌的畅销商品进行仿制生产,并通过网络渠道开展销售牟取暴利,其涉案金额1.2亿元。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资讯详情 :2021年11月15日,上海警方通报,宝山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在市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循线深挖,于“砺剑1号”专项行动中连续捣毁多个跨省制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饰的犯罪团伙,查获服饰成品5万余件、侵权配件400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累计涉案金额约1.2亿元。
前期,宝山经侦支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某知名网购平台购买的名牌服饰经专柜鉴定为假冒产品。尽管该产品外观上与正品相似,但在材质和制作工艺上有较大差距。
接警后,宝山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在经侦总队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跨省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从网络购物平台、直播间和“微商”等销售渠道入手展开调查,并通过走访摸排和蹲点守候逐渐理清一个以廖某为首的制售假冒名牌服饰犯罪团伙的作案规律和团伙架构,制定了详细的收网计划。
10月29日凌晨,专案组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广州2区5地开展集中抓捕,捣毁生产储藏窝点1处、仓库3处、售假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涉及4个品牌的“双11”待售服饰价值约3500万元。
经调查,自2018年起,廖某伙同多名亲友聚焦“潮牌”服饰的仿制生产,并以低价吸引消费者牟利,原价卖3000元的货品,他们标价不到700元。廖某等人作为生产源头,在未经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仿制多个品牌的商标、配件,并进行批量生产;申某等人开设批发档口,根据下游代理订单进行打包批发,并在网购平台开设线上店铺进行“直营”。
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被宝山警方刑事拘留。
生产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
1、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三款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产品不仅侵犯知识产权,还可能因产品质量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应该选择官方渠道购买商品。对于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产品,一定要仔细甄别,理性消费。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2021.11.16 15: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