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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贷款我们都是需要去到机构所在地去当面办理。随着智能手机的兴起,在一部手机上就可以进行网贷,这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我们也比较在乎我们网贷在征信方面的影响。那么借的网贷按时还款会影响征信吗? 一、借的网贷按时还款会影响征信吗 借的网贷按时还款不会影响征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征信影响方面 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 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 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借的网贷按时还款不会影响征信。但网贷还是需要谨慎对待,要选择一些权威的机构进行网贷,以免被一些小机构套路,网贷有风险,需要注意。
2021.03.02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是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一种,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怎么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在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推动保险事业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签订财产保险合同除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我国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的主体必须是中国**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保险公司。其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保险方的名义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管理并与之有利害关系的财产。不得虚构、假设,否则合同无效。 (3)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采到书面形式,并应做到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表语准确、程序合法,防止发生无效、违法合同,或酿成纠纷。 (4)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使用规范的示范文本,有特殊要求的,应报经省、直辖市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自行制订,到指定印刷厂印刷,并只限自己使用。 (5)财产保险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作为保险合同,也叫保险条款,应该特别注意审查的内容有三点。第一点是“告知条款”。重点审查的第二点是“保险责任”。 重点审查的第三点内容是:“免责条款” 。第四点需要审查的内容称为:“理赔条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是属于保险合同纠纷的一种,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03.02
在现实社会中企业的生存也是有一定的竞争力的,很多时候企业经验管理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甚至负债累累。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在民法典中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是怎样认定的呢? 一、民法典中公司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如何认定 民法典如何认定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没有规定,而公司债务的偿还期限到期后,公司还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前期出现明显资不抵债,就可以认定公司无法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债务的方式: (1)用公司的全部资产来还债,公司资产包括公司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厂房,机器,土地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债权债务等等。 (2)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提供以下证据可避免承担债务: (1)提供财务、会计方面的资料作为证据,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地税纳税申报表。 (2)申请法院对一人公司的财产状况,委托有关司法会计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为证明一人公司的财产并未出现财产混同的情况提供有效的证据。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没有规定,如果公司的债务到了偿还期限之后依然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说明公司是债务无法偿清了,希望大家明白。
2021.03.02
一、民法典的侵害行动自由和非法搜查身体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 1、身体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2、精神自由权 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 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只须有使被诈欺人陷于错误的故意即可。胁迫,就是故意以不当的目的或手段,预告祸害,使人心生恐怖的行为。诈欺、胁迫行为均系侵害自由权,其所侵害的正是精神自由权。 限制他人自由行动,如果情况比较轻微的,一般会处以行政拘留,如果说构成了非法拘禁达到严重地步的,到时候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而且搜查他人身体,如果非法搜查的,可能会构成骚扰。
2021.02.28
有时候现实中会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不幸事故,这时候原本的继承顺序就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也就容易在亲属间产生争议。那么代位继承的效力如何?   代位继承的效力如何 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6.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7.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以上就是关于代为继承的一些法律知识。代位继承的直接效力则为代位继承人可以直接获得被继承人的财产份额,在现实中代位继承往往和法定继承等融合在一起,当事人很难分清界定,因此建议咨询律师。
2021.02.28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在购买房屋时,一般会同时购买车位的,以方便自己停车,而车位与房屋是分开出售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中未约定车库要不要买卖的?   二手房买卖中未约定车库是否买卖 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车位交易的,不对车位进行买卖,双方交易的对象只是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怎么确定车位产权的有无 一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约定车位交易的,不对车位进行买卖,双方交易的对象只是房屋。
2021.02.28
  众所周知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情形,那么劳动者亦或是用人单位是可以合法解除合同的,但问题也随之产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行约定终止情形吗。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约定吗   不可以。   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约定上,法律有限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六种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这些法定情形,单位不得假以“协商一致”的名义另行约定终止条件。   虽然法律规定,除了必备条款以外,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事项、补充保险等事项进行约定,但这并不等于任何事项都是可以纳入自由约定的范围的,比如少数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因职工操作失误造成的工伤事故概不负责、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等等,即使这样的约定条款,职工事先是同意的,但因为约定的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属于无效条款,没有法律效应。     二、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不可以约定,因为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的约定上,法律有限制性的规定。
2021.02.26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有人会提出上诉或者抗诉,那么就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那么二审维持原判多久才可以生效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二审维持原判多久才可以生效 1、二审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时,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2、未当庭判决的,二审法院的判决书送达之日,判决才生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二审送达之日生效,即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申请执行需要什么手续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搜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执行局提交申请强制执行书。只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按流程办理,才可以合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02.26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劳动机构作出裁决后,被执行人要履行裁决,那么公司注销了劳动争议还能不能执行?   一、公司注销了劳动争议还能执行吗 公司注销前未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的,公司注销后,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股东、负责人履行裁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争议处理流程 1、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调解时,申请人应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书。 3、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劳动合同书等有关材料,并预交仲裁处理费。 4、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向仲裁机构提供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待处理结果。 5、申请人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生效后,如果公司未履行就办理注销登记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原股东或者负责人等人履行裁决书,人民法院会支持劳动者主张。
2021.02.26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买了房屋一般都是有物业管理的,作为业主应该定期缴纳物业费,从而使小区的安全各方面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很多时候出现物业纠纷,那么关于民法典小区物业是否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呢?   一、民法典小区物业有权停业主的水电吗 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如何避免物业管理纠纷 目前物业管理收费纠纷日益增多,纠纷焦点集中在业主或使用人认为有关服务费项目、标准、质量不合理、不合格,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业主或使用人不遵守物业管理公约,不按时交纳管理费,双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目前,由于物业管理刚刚起步,问题不单是某一方的过错那么简单,因此购房者为避免纠纷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②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③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④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物业是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的,物业服务人应该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如果出现物业纠纷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法院诉讼。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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