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花律师
在职律师
执业年
石家庄
服务领域:
刑事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刑事
执业律所:
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368号益庄大厦8楼808室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电话:
139****5126
教育背景:孙金花,女,河北省正定县人。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和河北经贸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讲师。2003年毕业后分配到河北经济管理学校任教并担任法律顾问工作。2009至2012年参加河北省的送教下乡工作,普及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参编教材多部、发表法学文章多篇、主持和参与课题多部。从事法学教学12年后辞去公职进入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执业,现为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会员、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律师。
执业经历:1.担任或曾经担任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石家庄藏诺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宜民贷(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九冠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石家庄博欣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五丰热工机械有限公司、河北金蹄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北韩杉新材料装饰有限公司、中石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石家庄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2.承办孙某(女)诈骗一案,公安阶段认定数额为37万元,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将犯罪数额辩到2万元,为当事人争取了较低的刑期。
3.史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本案很可能被定性为集资诈骗案,公安阶段出具法律意见成功影响侦查机关的侦查方向,将本案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4.张某诈骗、伪造公文印章案,为张某争取了较低的刑期。
5.石家庄影响较大的孙某冒充神医诈骗案,在审判阶段成功将诈骗老年人这一从重情节打掉,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低的刑期。
6.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陈某争取了较低的刑期。
7.谢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的数额为一亿两千万,经过与检察院反复沟通,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将非吸数额降到两千万。
8.陆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9.石某组织领导传销案,该案公诉机关指控石某犯罪情节严重,经过反复阅卷整理出具法律意见成功将该情节打掉。
10.田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该案公诉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为非法生产溴代苯丙酮60余吨,经过成功辩护后为被告人争取了较低的刑期。
11.王某诈骗案,该案一审认定王某诈骗7千多万。
12.李某寻衅滋事案,经过有效辩护成功将罪名改为故意伤害案,为当事人争取了较低的刑期。
13.著名的任丘刘某雇凶杀妻案。
14.清河县影响较大的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5.成功代理韩某聚众斗殴案。
16.代理许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7.代理何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8.代理孙某盗窃案。
19.代理房某交通肇事案。
20.代理陈某非法经营案。
除此之外,孙金花律师还代理了高某故意伤害案、栗某故意杀人案、王某被伤害案、曹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等大量刑事案件。
孙金花律师参与办理了以下民商事案件:
1.沈某与某公司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2.某家具公司与某房产开发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3.某家具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标的3200万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4. 杨某与某房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5.靳某与某公司标的额11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6.孙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7.河北某公司与新疆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8.李某与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9.靳某与郝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0. 谢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11.郑某与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12.李某与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13.康某与某金融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
14.乔某等与某银行储蓄合同纠纷案
15.某装饰工程公司与某建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16.田某与某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17.曲某与某银行抵押合同纠纷案
18.张某与某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19.某家具公司与某房产公司、某银行标的4000万的抵押合同纠纷案
除此之外,孙金花律师还代理刘某等与某县政府的40起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李某与某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等大量民事、行政案件。